為解決公積金貸款職工或其家庭成員因為公積金繳存和貸款分屬不同公積金中心而無法辦理“沖還貸”業務的難點問題,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9月21日推出“省內跨中心沖還貸”業務。
“省內跨中心沖還貸”,以下問答助你了解:
哪些繳存職工可以申請辦理“省內跨中心沖還貸”業務?
職工申請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繳存在寧德中心;
2.繳存職工為該筆貸款的主貸人或配偶;
4.已償還首期貸款本息且當前無逾期。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職工為主貸人的,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職工為配偶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結婚證。
業務申請后什么時候生效?
“沖還貸”業務在簽約完成后的次月生效。
申請人不是主貸人,可以單獨申請嗎?
該業務需主貸人已辦理“逐月沖還貸”,配偶方可申請。
在寧德申請辦理的,劃款時間是以寧德為準嗎?
可以同時辦理“還本金”業務嗎?
因貸款屬地不在寧德,系統尚未實現跨中心還本金功能,不能同時辦理“還本金”業務。
若因工作變動辦理個人賬戶轉移,該業務仍會執行嗎?
情形一:辦理寧德市行政區域內個人賬戶轉移的,如:工作地由福安市變動為福鼎市,則該業務不受影響,繼續執行。
情形二:辦理福建省內(廈門暫未開發)個人賬戶轉移的,該業務將停止,繳存職工可到新繳存地中心重新申請。
情形三:辦理省外個人賬戶轉移(異地轉移接續)的,該業務將終止。
線上可以辦理該業務嗎?
該業務暫僅支持繳存職工到當地公積金業務辦理窗口提交申請。
發表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