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出通知,決定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該市實際,對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有關事項作出調整。其中幾項主要調整,分別是提高無房職工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標準、加大對多子女家庭職工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支持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職工按實際月租金提取、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直付機制。這些政策調整,都指向了同一個方向,那就是讓公積金制度更“接地氣”,給工薪階層帶來更多便利。
在通知中,有關部門提到,這次調整的目標之一,是“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繳存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緩解住房困難的支持力度”。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長安居大不易”的問題,一直是許多“打工人”尤其是年輕人的首要苦惱。將個人與用人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合并計算,每人每月的公積金,數額可達其稅前工資的10%到24%不等。能不能把這筆錢盤活,將其提取出來用于住房支出,對一個人的家庭財政、消費規劃、生活質量都有直接影響。
從理論上看,不論提取與否,公積金賬戶里的錢都屬于繳納人,不會“長翅膀飛走”。但在實踐中,這筆錢到底是現在就能隨發隨用,還是要等到買房乃至退休時才能足額提取,其體驗顯然有天壤之別。過去,在我國各大城市,盡管政策也允許租房者提取公積金,但其額度上限往往遠低于購房提取。
以調整前的深圳市為例,租房者每月可提取的金額最高僅為當月應繳存額的65%。而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租房提取公積金的上限則是每月2000-3000元的“硬限制”。對工薪階層而言,一線城市的平均工資相對高,按上限繳納公積金的單位也較多,因此,許多人的公積金繳存額都超出了租房的提取限制??雌饋?,他們似乎是令人羨慕的“高薪族”,但認真算起來,若按最高比例繳納公積金,只要稅前工資達到1.25萬元,一名“打工人”的公積金額度就能突破3000元大關。
在一線城市,這樣的工資水平只能算是中等,年輕人如果沒有富裕的家庭條件,很難靠這樣的工資水平自己買房,大多還是要租房??鄢痪€城市的高額房租之后,能留給他們自由支配的金錢,可能還沒有一些在小城市工作、工資更低,但住房壓力也小的同齡人多。
發表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