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城市“夾心層”住房困難問題,充分利用社會房源,拓寬公租房籌集渠道,從昨日開始,西安市正式面向城六區收儲5000套社會閑置房及5000套城改安置房,并將以低于市場價20%的租金進行配租,城市中等收入偏下人群、外來務工人員及新就業大學生等3類人群可申租。
收儲房源一般不超出60平方米
據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西安市將收儲1萬套社會房源作為公租房。其中,新城區800套、碑林區850套、蓮湖區800套、雁塔區850套、灞橋區850套、未央區850套、市城改辦5000套。
收儲的社會房源原則上 要求應具有房屋使用權證或清晰有效產權證明,房屋質量安全;收儲的城中村安置房應具有市城改辦正式批準的城改方案。
收儲房源的單套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超出60平方米的面積,實行市場租金,不享受租金補貼。收儲房源的租金價格實行一房一價,按照每套住房的租金略低于市場評估價租金的標準確定。收儲期限一般為8~10年。
20%租金差價由財政資金“埋單”
公租房出租價格實行一房一價,按照每套住房承租價格的80%確定,承租與出租之間的租金差由財政資金負擔。
各區、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全面掌握房源信息以及房源收儲、存續、退還等詳細信息,對公租房保障對象每年進行一次復核,對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承租人,應及時清退。
各區先拿200萬元啟動資金補差價
根據相關規定,各區應成立收儲機構,并配備10~15名工作人員,負責房源收儲、資格審核、出租、動態管理等工作。還應在交通便利的街區開設1~2個面向社會服務的公租房租賃站,用于收儲房源和出租公租房,將收儲受理、驗房、簽訂收儲及出租合同、支付及收取租金等業務集中,實行一廳式辦公。
經測算,各區完成2012年目標任務約需啟動資金200萬元,由各區財政資金墊付,用于支付租金差價。待中省補助資金取得后,首先沖抵啟動資金,其余全部用于支付租金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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