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25日電 25日,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從即日起發布實施。
意見強調從緊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
意見還提出,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 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上海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 規范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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