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利用數字檢察模型高效辦案,幫助追繳回被非法提取的公積金,保障了公積金提取管理秩序,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日前,吉林省白城市檢察院與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單位會簽《住房公積金民事執行聯動機制實施意見》時,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為白城市、通榆縣兩級檢察院開展的數字檢察工作頻頻點贊。
今年3月,白城市檢察院在全市檢察機關開展住房公積金執行監督與虛假訴訟檢察監督專項行動,通榆縣檢察院積極響應,按照白城市檢察院提出的“小切口、差異化、重實效、促變革”思路,堅持“調”“研”“用”并重,選取“案件審理期限短、庭審中無實質性對抗并多以調解結案、起訴金額與被執行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接近以及原被告之間存在特殊身份關系”等4個關鍵特征作為構建住房公積金虛假訴訟監督模型的核心要素,通過模型設置篩選條件,在相關數據庫中發現線索并進行重點審查,很快查實了李某某與霍某某民間借貸糾紛虛假訴訟案。
經查,2018年11月,當事人李某某將霍某某訴至通榆縣法院,稱霍某某向其借款8萬元,逾期不還。法院于次日立案并開庭審理該案,雙方對事實沒有異議并達成調解協議,約定霍某某于當年11月30日前償還借款并承擔訴訟費用。12月中旬,李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對霍某某的銀行存款、房屋信息和土地信息進行查詢后,裁定凍結霍某某銀行賬戶存款10.99元。12月底,法院扣劃霍某某在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公積金8萬元并轉付給李某某,李某某于當日將該錢款又轉給霍某某。檢察機關認為此案涉嫌虛假訴訟犯罪,便將此線索連同相關證據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偵查后查明,霍某某因不符合正常提取公積金條件,遂與李某某虛構債權債務關系,以訴訟方式通過法院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公安機關已對其刑事立案。隨后檢察機關建議法院再審,法院再審后撤銷原判決。
針對通過虛假訴訟違法提取住房公積金問題,該院實現“一案多點發力”,將依托模型進行數據碰撞后發現的涉嫌虛假訴訟犯罪案件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均已立案。該院向法院制發檢察建議的同時,也向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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