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近日推出助企惠民政策:受疫情影響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緩繳企業的職工不影響申請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不計收逾期罰息;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提高。為進一步方便繳存單位職工辦事,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辦理流程、辦事要件進行了詳細解讀。
受疫情影響企業可緩繳住房公積金
申請資料可到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領取或登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www.zfgjj.cn),在“便民服務>下載中心>業務表冊下載中心”下載打印《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以下簡稱《緩繳申請表》),填寫并加蓋企業公章及工會章后,到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企業人數較少,未單獨成立工會的,可在申請表上加蓋企業所屬聯合工會印章。
為方便企業辦事,企業也可將《緩繳申請表》郵寄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辦理。通過郵寄方式辦理的,管理部將審批同意的回執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回企業。
對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在企業受疫情影響緩繳且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未封存的,職工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緩繳期間視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與2022年4月及以前的正常繳存月份合并計算連續正常繳存時間。
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正常還貸不計逾期罰息
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正常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計收逾期罰息,不作為逾期貸款報送征信部門。職工無需辦理任何手續,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按政策規定執行。
受疫情影響的職工符合按月擔保代償條件仍由擔保公司按月代償;符合一次性清償的,2022年12月31日前不進行清償處理,由擔保公司按月代償。職工最遲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償還擔保公司代償款項。
按照政策規定,對于在我市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職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最高限額由2400元調整為3000元;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政策保持不變,提取金額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租賃其他住房的,職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最高限額由1200元調整為1500元;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的,按照登記備案租金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最高限額由2400元調整為3000元。
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及其他市場租賃住房職工及配偶在2022年6月2日前已辦理租房約定提取簽約的,協議期內仍按照約定的提取金額進行提取,提取限額按照老政策執行。協議約定提取日在6月2日之后且尚未發生提取的,職工在終止已簽訂的租房約定提取協議后并重新簽訂協議后,可按照新政限額變更約定提取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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