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公積金承辦銀行的公積金業務辦理的監督力度,促使各承辦銀行認真履行業務委托協議,規范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近年來,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進一步加強了對承辦銀行的考核與監督,通過修訂協議內容、調整簽約對象、健全考核監督機制、完善資金存放管理等方式,推進中心與承辦銀行協作關系良好發展,有效促進承辦銀行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提升服務能力。
一是簽訂合作協議明職責。中心逐年與承辦銀行簽訂歸集、貸款委托協議,根據上年工作實際進行修訂,明確委托事項與辦理要求、雙方權利與義務、手續費核算與支付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并將原先與各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支行簽訂委托協議調整為與各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支行的管理行簽訂協議,充分發揮各管理行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促使公積金業務標準下達、政策傳達及貫徹執行更加統一規范,提高業務政策及操作規范普及時效性。
二是推動網點建設強服務。中心通過科學規劃并借助合作銀行網點優勢在全市范圍內布局了35個公積金服務網點開辦住房公積金業務。為進一步加強網點管理,制定了《福州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網點管理辦法》,實行嚴格準入、退出制度,全面推開“一個中心、多點布局、就近服務、規范管理”的多網點服務網絡,多措并舉,確保承辦銀行辦理業務有依據、履責情況有考評、網點準入退出有機制。
三是強化績效考核促提升。為保證承辦銀行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和嚴謹性,2016年起,中心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承辦銀行網點的住房公積金業務年度辦理情況進行考核,出具績效評價專項審計報告。今年,又創新地將各部門業務骨干融入到銀行考核工作中,組成2020年度業務績效考評工作組,共同開展承辦銀行考評工作。同時,將考核結果與承辦銀行年度手續費及退出機制掛鉤,有效促使承辦銀行全面提升服務質量。
四是改革資金存放方式爭效率。研究制定了《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風險準備金競爭性存放管理辦法》,完善增值收益中貸款風險準備金的擇優分配存放機制,充分運用銀行考核結果有效發揮資金引導作用,激勵承辦銀行提高對公積金業務的重視程度,激發全面爭先創優的動力,從而進一步提高公積金服務質量。
下一步,福州中心將繼續踐行為民服務理念,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力度,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提高公積金服務質量和工作績效,不斷提升群眾辦事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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